长春世界雕塑园景区游览须知
为保护景区的人文景观、维护公共安全,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请各位游客在进入景区前了解并遵守以下内容:
1.开放、运营时间
建议入园(馆)时间:8:30-15:00
室外区域开放时间:
夏季5:00-20:30 冬季6:00-19:30
园区运营时间:
夏季8:30-17:00 冬季8:30-16:30 展馆每周一闭馆
展馆运营时间:
夏季9:00-17:00(16:30停止入馆) 冬季9:00-16:30(16:00停止入馆)
2.预约及进入流程
入园流程:游客可通过“长春世界雕塑园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实名预约,预约成功后在园区运营时间内经各入口处刷预约二维码通过闸机核验后进入园区,也可在运营时间内通过现场预约或实名登记进入园区。
入馆流程:游客通过“长春世界雕塑园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购票或在各门及展馆售票处现场购票,购票成功后持所生成的电子二维码或门票二维码,在展馆运营时间内由各馆入口闸机处核验后入馆。
3.享受展馆票免费特殊人群:1.3米以下儿童(需由一名成年人陪同);65周岁(含)以上老人;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工伤残疾证无效);记者(需持国家新闻署颁发的记者证);持国家级摄影证者;带团导游(需持导游证);低保人员(需持低保证);低保人员、盲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允许一名陪同免费进馆。
4.享受展馆票半价特殊人群:1.3米以上儿童、18周岁(含)及本科学历(含)以下学生,凭学生证半价;60周岁至64周岁老人,凭身份证或老年证半价;工会会员凭会员卡和本人身份证半价;军人(现役)吉林省内警察、消防人员,凭有效证件半价。
5.年卡只限本人在规定时段内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景区有权收回。
6.儿童及行动不便的老人须在他人陪同下游览景区。
7.除残疾人轮椅及婴儿车外,自行车、儿童车、滑板车、轮滑等车辆禁止进入景区。
8.请爱护景区内的珍禽动物,禁止追赶、捕捉、恐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等行为。
9.请爱护景区内绿植,禁止践踏、损毁草坪,采挖植物及果实,攀折花木,禁止取土、采石、挖沙等破坏行为。
10.请爱护景区内的公共设施,禁止在建(构)筑物、树木、雕塑作品上涂写、刻画、吊挂、晾晒、设置户外商业广告设施,擅自张贴或者悬挂各类宣传品等破坏景观的行为。
11.请自觉遵守景区安全管理规定和秩序,保管好您的随身物品。
12.请勿在狭窄危险路段休息、拍照,以免造成拥堵和发生意外。
13.请遵守景区安全提示,按景区指定线路游览,禁止偏离游道和进入非开放区域。
14.禁止在景区内纵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景区。
15.禁止排放污水、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和倾倒垃圾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16.禁止翻越围墙、栏杆、绿篱,禁止随地吐痰、便溺,禁止乱扔垃圾、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17.禁止游商兜售、商品展销、擅自发放传单、卖艺、募捐以及商业性表演等扰乱管理秩序的行为。
18.禁止在景区内游泳、捕鱼、垂钓、宿营及在非指定区域内滑冰 (雪)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
19.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景区。
20.禁止进入水域。
21.禁止私自搭建帐篷。
22.禁止在景区内进行放风筝、无人机拍摄等活动。
23.禁止私自开展聚集性、搭建性、宣传性及其他占用场地的活动。如有游客、组织、团体、单位计划在景区开展活动必须事先向景区申请,经批复同意后方可开展。
24.禁止进行自发性歌舞集会及娱乐演出等活动。
25.禁止在景区内使用明火、吸烟和燃放烟花爆竹。
26.如有故意破坏雕塑等艺术作品的行为,将由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7.如本须知与景区临时活动要求不一致时,以活动发布通知为准。
28.本须知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要求执行。
对于破坏环境或违反规定的人员,景区将做出相应处理。如发现违纪、违法人员,景区将配合纪检、公安、环境、市场、消防等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同时请广大游客共同监督。
客服电话:0431-85379019
救援电话:0431-85379017
投诉电话:0431-85379008